9家藥店電子臺秤7家強檢不過關 劉平日經常會到藥店買名貴藥材,細心的她發現很多藥店使用的電子臺秤要么沒有質監部門出具的強檢合格證,要么合格證已經過期,記者近日走訪發現確實如此。昨天,質監部門來到天河區3家電子臺秤合格證不過關的藥店進行查處,并坦承監管不到位。 8月30日下午,記者走訪了天河龍口西路、天河南及番禺大石共9家藥店,其中5家使用的電子臺秤無合格證,2家的合格證過期,只有2家的合格證有效。 在龍口西路的大參林藥房,記者發現柜臺的電子臺秤上除了一張銘牌外,沒有其他標識,銘牌上寫著生產日期為2010年5月。面對記者的詢問,店員找了一圈只找到了電子臺秤的出廠合格證,她也不知道電子臺秤要經過質監部門檢測才能使用。在天河東路的寶家康藥店、體育東路的祺和大藥房等藥店,記者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在龍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濟藥房,電子臺秤的合格證早在2008年3月就過期了,店員卻說該店一直都用該臺秤,對于與強檢合格證有關的其他信息她也一概不知。 根據記者反映的情況,昨天上午,天河區計量科聯合廣州計量檢測技術研究院來到相關藥店進行查處。執法人員首先來到天河區龍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濟藥房,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店停止使用其合格證已過期5年的電子臺秤并立刻送檢。 在龍口西路大參林藥房和天河東路寶家康藥店,店內使用的無強檢合格證的電子臺秤也被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檢。在查處過程中,寶家康藥店的電子臺秤被挪動后出現故障,再也開不了機。 目前,3家藥店均已被立案調查。按照我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強檢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可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